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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提速 政策指引和监管仍需加强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江聃
截至8月31日,共有39家上市公司披露数据资源入表相关情况,总金额达到13.57亿元,相关企业数量和数据规模较一季度均大幅增长;从计入类别看,与一季度相比,计入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占比略有下降,计入存货的数据资源占比明显提升。
受访专家认为,数据资源入表有助于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推进业务创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的投资参考。不过,当前在会计处理方面股票配资软件,数据资源应归入何种类目的问题仍存在争议,需要加强政策指引和监管。同时,也要避免资产入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泡沫化”问题,通过炒作数据资产概念形成虚假的金融“数据”化。
上市公司“入场”提速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正加速重塑生产关系。数据入表,不仅为数据价值量化提供了标准,也成为链接数据价值与金融市场的重要桥梁。今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数据资源作为新增会计科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项下。上市公司数据要素列入资产负债表,构成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半年报是观察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进展的重要窗口。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相较一季度,半年报中单列数据资源项目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涉及资产规模明显增长,并展现出多个新特点。据Wind统计,截至8月31日,39家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较一季度增加22家。
从资产规模看,半年报中已披露数据资产入表总金额达到13.57亿元,约为一季报入表数据资源规模的17倍,其中计入无形资产、存货和开发支出的金额分别是5.84亿元、4.73亿元和3亿元,分别占比43.04%、34.82%和22.14%。与一季度相比,计入存货的数据资源规模占比明显提升。
从行业分布看,根据申万行业分类,半年报中,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上市公司较一季度扩围至通信、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汽车、商贸零售、纺织服饰、国防军工和基础化工等八个行业。
“市场需求与监管推动双轮驱动下,上市公司愈发重视数据资源的管理和披露。”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数据资源入表有助于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推进业务创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的投资参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向记者指出,无论企业数据属于哪个行业,只要其业务涉及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与应用,均可将数据视为重要的有价值资产。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企业愈发重视数据资产的积累、挖掘和应用,并将其纳入资产负债表中,以更好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和资产状况。
三大运营商“入场”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加入数据资源披露行列,是半年报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另一看点。具体来看,中国电信入表规模最大,为1.05亿元,列入开发支出项下;中国联通次之,为8476.39万元,列入开发支出;中国移动有7000万元数据资源入表,在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类目下分别列入4100万元和2900万元。
叶小杰指出,三大运营商均有数据资源列入开发支出,体现出数据资源需不断开发和优化的特性,能准确反映当前状态和风险。同时,开发支出在满足条件下可资本化,使财务报表更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正如中国联通所披露,开发支出余额中包含约8500万元正在开发中的数据资源,这些资源主要用于支持现有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而中国移动额外有数据资源列入无形资产,表明这些数据资源成熟度较高,同时也使财务报表能更全面反映企业数据资源状况,便于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结构和价值创造能力,为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多信息。
在叶小杰看来,三大运营商作为央企标杆,其数据资源入表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表明数据资产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认可。
对于三大运营商而言,数据资产入表也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叶小杰指出,一方面,三大运营商可以更好地整合自身的数据资源,拓展数字经济的新兴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三大运营商可以深入了解用户需求,优化网络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通过与其他企业开展数据交流合作,可共同探索数据价值挖掘和创新应用。
为什么总是“存货”报错
根据相关规则,数据资源列入资产负债表将分别纳入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三个科目项下。一季报披露期间,因相关工作出错,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这类情况在半年报披露期间仍然存在,甚至有公司在半年报中将一季报中列在无形资产下的数据资源归“0”。
值得关注的是,“存货”项下的数据资源栏目成为出错的重灾区。半年报披露期间,华塑股份、晶华新材、密尔克卫、惠同新材等多家在存货项下单列数据资源数值的企业发布了更正公告。其中有企业在更正公告中表示,系公司财务人员对《暂行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不到位,将存货科目项下的数据资源数值等同于存货科目数值。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欧理平告诉记者,存货作为企业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其增减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若数据资产被错误地归类为存货,可能会高估企业的流动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
欧理平指出,相对而言,数据资源作为存货入表合规要求更高,需保证数据交易中的安全性及取得交易对象的信任,同时由于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持有权发生了转移,如果合规链条不完整,很可能陷入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甚至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等风险中。而作为无形资产入表的合规要求相对宽松,企业仍然掌握数据资源的持有权,能够有效控制数据。
上市公司是公众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被看作是为投资者了解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决策效率提供有用信息。虽然企业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工作势在必行,但也不能匆忙“入场”。叶小杰建议,应针对数据资源入表制定更加明确、详细的操作指南,明确数据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具体要求,减少企业在操作过程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数据资源的来源、性质、估值方法、使用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等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欧阳日辉也谈到,当前在会计处理方面,数据资源应归入何种类目的问题仍存在争议。一些企业在数据资源入表和资产披露的规划性方面尚需进一步明确。他还提醒,要防范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泡沫化”问题,通过炒作数据资产概念形成虚假的金融“数据”化。